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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塞尔气体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返回气管线及脱烃装置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浏览次数: 日期:2019/12/19 13:44:07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梅塞尔气体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返回气管线及脱烃装置技改项目
2、项目概要:梅塞尔气体产品(南京)有限公司拟在南京市化工园园区西路189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塞尔气体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返回气管线及脱烃装置技改项目,该项目已2019年9月3日经南京市江北西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备案(文号:宁新区管审外备[2019]55号),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无新建建筑,项目建成后全厂总生产规模不变。建设内容为:拆除原项目二氧化碳净化装置区精馏塔不凝气废气排筒,建设直径250mm,长度400多米的返回气管线,将不凝气输送至南京诚志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置。原项目二氧化碳净化装置精制区内新增脱烃设备(含预加热器1台、脱烃净化塔1台、脱烃水冷器1台),现有吸附脱醇设备改为备用。
(二)主要污染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设备及地坪清洗废水产生,新增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现有污水管接入市政管网,排往南京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南京化学工业园污水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执行《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中一级标准,尾水排入长江。
2、废气:本项目废气通过返回气管道输送至南京诚志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脱烃净化塔、脱烃水冷器,噪声源强约75~80dB(A)。拟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是废催化剂和生活垃圾,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本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为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江北新区总体规划、南京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符合园区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本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厂区周围(2.5km矩形范围内)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众和团体代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如需要查询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许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梅塞尔气体产品(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12400205
邮箱:levi.wang@messer.com.cn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启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776663462
邮箱:563864565@qq.com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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